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要求,根据“以岗定河”原则,结合我市领导干部调整变动的实际,经请示市总河湖长同意,现将市级河湖长调整通知如下:
一、市总河湖长
沈 滨 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市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管委会主任
葛立彬 抚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河湖长
沈 滨 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市委书记、省政府黑瞎子岛管委会主任 乌苏里江
葛立彬 市委副书记、市长 东湖
李宁宁 市委副书记 黑龙江
孙秋丽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腰亮子河
张 鑫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 乌苏镇后河
富 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乌苏里江
付 山 市委常委 黑鱼泡河
王忠山 市委宣传部长 大黑鱼泡河
邹泉波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流连河
刘善友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抓吉河
(暂代管通江河)
郑翔云 市政府副市长 别拉洪河
郭 锐 市政府副市长 鸭绿河
李东生 市政府副市长 浓江河、大力加湖
抚远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