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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23088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20202211437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3-01 成文日期 2022-03-01 16:03
生效日期 2022-03-01 16:03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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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狠抓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认真贯彻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住建领域依法管理工作水平,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分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已全面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制度,实现项目审批、核准、服务高效率、高标准,截至目前,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核等核心事项已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审核,提供法律服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让法律进工地、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安全手册近200份,各工地悬挂安全标语数十条,项目经理、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近50人参加活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信访局转办及直接受理信访事项近100项,主要涉及回迁、物业管理、工程质量及室内装修等民生事项,我局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为广大业主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对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主要亮点工作

1.抚远市住建局从2019年开始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执法分离制度,实行城市建设管理统一综合执法,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局机关行使,行政执法处罚事项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执法。

2.是重大民生事项让群众参与,事先化解各种矛盾。近年来,随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步伐的不断加大,一些重点民生工程导致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业主信访情况较为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局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施工图设计前邀请各个小区业主代表参加讨论,充分吸收业主意见和建议,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制定小区改造方案,此举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大大减少了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少法治专门人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完善问题。二是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施工现场和居民小区的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作为重要目标, 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紧盯存在的不足,突出工作重点,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执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行政执法主办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深化改革的执法检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防止执法脱节。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紧紧围绕当前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突发、旧城改造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编辑:张向东  审核:陈雪妍    终审:郭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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