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考生符合《公告》规定的政策性加分2名考生进行补充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7日
受理电话:0454-2132800(工作日8:30-17:00)
附件: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索引号 | 2308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4202312227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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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13:02 |
生效日期 | 2023-02-15 13:02 | 废止日期 | 2023-02-17 13:02 废止 |
按照《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考生符合《公告》规定的政策性加分2名考生进行补充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7日
受理电话:0454-2132800(工作日8:30-17:00)
附件:抚远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名单.xlsx
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